本报讯 (赵泽民 吕露)“亮剑202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饶阳县公安局集中时间、集中警力,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发起猛烈攻势。20日凌晨,经民警缜密侦查、架网布控,成功抓获盗窃犯罪嫌疑人王某楠(男,30岁,肃宁县梁村镇人),作案12起,涉案金额5万余元。
5月份以来,饶阳县大尹村镇连续发生数起入室盗窃案,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社会治安稳定。为尽快破获案件,消除社会影响,挽回群众损失,饶阳县公安局抽调刑侦精干警力成立工作专班,全力展开案件侦破工作。经办案民警侦查发现,多起盗窃案件的案发时间、目标、手法基本一致,被盗物品也均为现金、首饰以及家用电器等物品,认为系列案件应为同一犯罪嫌疑人所为。综合分析现场情况,并结合走访摸排信息,专案民警以作案车辆为突破口,最终锁定了肃宁籍男子王某楠有重大作案嫌疑。19日晚,民警获悉王某楠从家中驾车外出,随即部署警力架网蹲守。次日凌晨3时许,经过近5个小时的蹲守,民警在肃宁县梁村镇将作案归来的王某楠抓获,当场查扣作案轿车一辆,并在轿车内查获被盗电视机、金项链等赃物以及作案工具等。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楠对在饶阳县大尹村镇多次实施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交代了今年以来驾车流窜肃宁县、河间市、任丘市、蠡县等多市县进行盗窃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楠已被饶阳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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